为进一步促进我省融资担保机构学习了解新《公司法》,提升逾期贷款清收能力,促进融资担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6月18日-20日,由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指导,吉林省地方金融协会主办,辽宁省融资担保业协会、黑龙江省信用担保协会、内蒙古融资担保业协会协办的“新《公司法》解读暨地方金融机构逾期清收法律实务”培训班在吉林省延吉市举办,来自三省一区150余家机构近300人参加培训。其中,我省协会苏文权会长、协会理事以上单位、监事单位近40余名高管及业务骨干参加了此次培训。

 

     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的相关领导、吉林省地方金融协会会长单位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云立出席开班仪式。赵云立副总经理在开班致辞中向苏会长及来自三省一区的同仁们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同时希望学员们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并把学习成果体现在实际工作中,促进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本次培训邀请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志伟律师和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傅穹教授授课,两位老师结合丰富详实的案例就逾期清收方案的制定、新《公司法》相关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同时对参训学员提出的一些工作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答疑,培训现场互动频繁,反响热烈。同时,授课老师还向学员们提供了丰富的学习资料,方便学员在之后实际工作中查询学习,受到了广大学员的一致好评。

 

     本次培训是继去年辽宁省协会邀请东北地区协会召开座谈会并签署东北地区协会合作框架协议后开展的第三次联合培训,通过本次联合培训,各省协会进一步完善了合作机制,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为东北三省一区协会后期的深入合作和协同创新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

 

     下一步,协会将进一步调研会员机构需求、持续深入挖掘热点课程,通过举办高质量的业务培训,助力我省融资担保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来源:辽宁省融资担保业协会

 

辽宁省融资担保业协会举办“新《公司法》解读暨地方金融机构逾期清收法律实务”培训班

2024年6月22日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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