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机构:
依据辽宁省融资担保业协会四届三次理(监)事会审议通过的《辽宁省融资担保业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经各理(监)事机构选派,辽宁省融资担保业协会四届一次会长办公会研究讨论,现将业务研究专业委员会及法律专业委员会确定人选公告如下:
主任委员为苏文权会长;执行委员为兰方秘书长;业务研究专业委员会及法律专业委员会人选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辽宁省融资担保业协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