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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联合开展融资担保机构在破产程序中的权利保护问题及其他法律问题调研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机构:
为了践行协会“维权”的行业宗旨,切实帮助会员机构解决法律上的疑难问题,协会计划与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联合组成调研组,对会员机构进行法律问题专项调研。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 调研时间
调研计划于2023年2月13日至2月28日间开展。
二、 调研组成员
在此次调研中,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吴凤君担任组长;沈阳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所长、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高戟、省担保协会秘书长兰方担任副组长。
三、 调研形式
调研计划以书面方式和现场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相对集中的法律问题,调研小组将以现场座谈的方式到相关机构进行调研。
四、 调研内容
本次调研活动主要针对协会会员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初步调研提纲为:
1. 在破产程序中融资担保合同的效力问题;
2. 在破产程序中融资担保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取回权问题;
3. 在破产程序中融资担保债权申报问题;
4. 在破产程序中融资担保债权人的知情权问题,对审计评估结果的异议权问题;
5. 在破产重整案件中融资担保债权人的留债、债转股问题;
6. 融资担保机构代偿后的债务追索问题;
7. 融资担保债权诉前保全问题;
8. 诉讼保证金问题;
9. 会员机构反映的其他法律问题。
会员机构可将相关法律问题形成简单书面材料提交协会秘书处,调研小组将收集汇总,并就集中度较高的问题安排进行现场调研。调研结束后,协会将尽快形成调研报告,提交金融监管部门、国企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望广大会员机构认真对待,做好调研的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董金阳 189400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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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融资担保业协会
2023年2月7日